关于报送实践教学督导组材料的通知
各附属医院、教学基地:
为加强对实践教学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不断完善实践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济宁医学院关于成立教学基地实践教学督导组的通知》(实教函[2014]21号)要求,各教学基地成立了实践教学督导组。根据工作安排,现对各教学基地实践教学督导组情况进行备案,请报送相关材料。内容如下:
一、工作内容
1.督导组调整:请已成立督导组的教学基地依据实教函[2014]21号(附件3)要求对本单位实践教学督导组进行调整,填写附件1和附件2。
2.督导组成立:请未成立督导组的教学基地按照本通知要求成立本单位实践教学督导组,工作要求和督导专家遴选条件见附件3,填写附件1和附件2。
二、报送材料
1.督导组调整/成立文件(一式一份)。
2.附件1(一式两份)。
3.附件2(一式一份)。
督导组成员无变化的教学基地也需制订发布相关文件,重新填写报送材料。
三、工作要求
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实践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质量保障及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遴选,组织督导专家有计划地开展督教、督学、督管工作,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请各教学基地将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8年3月5日前报送给实践教学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邮寄或快递至办公室。
联系人:时忠丽
通讯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6号 邮编:272067
办公地址:济宁医学院太白湖校区行政楼227室
电 话:0537-3616207 15998723661
邮 箱:jnsjjxb@163.com
实践教学管理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