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基地:
为加强临床教研室规范化建设,完善教学组织架构,强化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根据《济宁医学院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济医院字〔2016〕135号)要求,结合临床教学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6学年教学基地临床教研室管理人员聘任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教学基地指的是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学校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践教学基地。
1.教研室设置:根据学科分类、专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设置教研室。现有教研室原则上不重新命名、分设,需增设的教研室按照学科分类表明确教研室名称。
2.管理岗位设置: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各临床教研室原则上设教研室主任1人、副主任1~2人,教学秘书1~2人。
二、任职资格
1.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岗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教师,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原则上不再担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职务。
2.教研室秘书岗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硕士以上学位、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临床教师。
以上人员均须为学校聘任教师。
三、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应聘教师向所在教学基地科教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表,明确聘期内在教学、医疗、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承诺。
2.单位推荐:教学基地审核应聘教师的申请材料,符合任职资格的拟聘人选推荐至学校。
3.学校聘任:学校审核拟聘人选推荐材料,符合任职资格的拟聘人选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校发文聘任,任期三年。任期期间确需人员调整的,需在学校备案,不另发文聘任。
四、材料报送
1.临床教研室管理人员申请表(附件1);
2.临床教研室管理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其他材料:单位聘任文件等。
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10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其中材料1和材料2为必交材料。单位聘任后尚未发文的,材料3可暂不报送,待单位发文后报学校备案。以上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邮箱发送word/excel原版及签字、盖章后的PDF版(各一式一份),纸质版由单位留存。
五、相关要求
教研室是基层教学组织,承担教学任务、科学研究、师资培训等工作。教研室管理人员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其专业素养和能力是教学质量的关键要素。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管理规定和教学工作需要合理设置临床教研室,选聘合适教研室管理人员,为教学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联系人:时忠丽15998723661,李旭15563185696
办公电话:0537-3616207
邮箱:jnsjjxb@163.com
附件:1.临床教研室管理人员申请表附件.rar
2.临床教研室管理人员推荐汇总表
3.医学专业三级学科分类表(参考材料)
实践教学管理处
2023年3月20日